作家维权联盟:抱团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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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照新.作家维权联盟:抱团取“法”[J].法律与生活,2012(8):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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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照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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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律与生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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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决定注册成立一家非盈利公司,为作家代理维权诉讼。我们针对的不只是百度、苹果,而是人们的错误观念。我们希望普及一个常识——互联网不是没有法律的地方,希望互联网文明的秩序能够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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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维权 作家 “法” 联盟 盈利公司 错误观念 互联网 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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