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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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陕人社发〔2021〕19号西安市、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属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0号)精神和任务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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