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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群防群治组织监督管理规定
摘    要:<正>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广东省群防群治组织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7月5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伟中2023年7月19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并加强对群防群治组织的监督管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保障群防群治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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