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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陕环发〔2022〕22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为规范我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活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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