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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法轮功”触犯了哪些法
引用本文:宋树涛,夏末.邪教“法轮功”触犯了哪些法[J].党风党纪月刊,2001(5):34-35.
作者姓名:宋树涛  夏末
摘    要:第一。触犯了我国刑法。李洪志打着强身健体的幌子,煽动、组织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围攻、;中击国家机关、新闻单位,公然诱人自焚、自杀、杀人害命,或拒绝治疗而致死致残。其敛财害命,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法律、法规的实施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关 键 词:刑法  国家机关  “法轮功”  邪教  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  社会秩序  治疗  致残  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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