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穗府[2006]8号——关于实施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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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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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下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规划》是控制和指导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下一层次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依据。二、《规划》范围:东起达道路,西至均益路,北接庙前直街、寺贝通津和广州铁路局用地,南临东华东路、新河浦涌和东湖公园,面积62.9公顷。三、《规划》定位:广州市现存规模最大的中西结合的低层院落式近代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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