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吉布吉尔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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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为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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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西昌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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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从这期起,开辟《案例研究》专栏,列一些案情比较复杂,不易于确定性质、认定罪名的案例,进行研究探讨,力求对大家在分析研究案件时能有所帮助。为此,我们热切希望广大读者,特别是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踊跃为本刊投稿,提供本栏所需案例,或就某一案例发表个人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本栏发表的文章,只作为研究问题的参考,不做结论,故不能直接引做定罪量刑的依据。所提供的案例,要求事实清楚、确凿。来文以不超过两千字为宜。大家读了这个专栏的文章后,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亦欢迎积极提出,以便我们共同努力把这个专栏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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