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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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涛,禹琳琳.预重整: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22(4):9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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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涛 禹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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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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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预重整作为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是在破产拯救文化背景下创新出的一种新型企业挽救辅助性模式,具有独特的适用特性。但是预重整制度在实践中面临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难题。为顺利推行预重整程序,需要明确在预重整程序中不能对债务人企业财产中止执行或解除保全措施,以及预重整方案的效力可以延伸至重整程序,并且应通过充分发挥辅助管理机构的作用、谨慎处置债务人企业的财产、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新融资债权优先受偿地位等措施不断推进预重整制度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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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重整 庭外重组 庭内重整 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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