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主导责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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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习武 张宝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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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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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承担主要引导公益诉讼向前推进的职责。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承担主导责任可以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设定维度、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履职的设计维度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实践质量掣肘的设想维度证成。当前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面临讲政治与抓业务融合不足、探索与发展过程受限、需求与供给匹配错位等制约因素,影响了主导责任的有效发挥。为进一步优化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应当通过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筑牢政治基础,通过案件数量与质量优位安排引领发展方向,通过内力与外力同向发力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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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诉讼 主导责任 高质量发展 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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