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行政争议化解难的问题上,现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手段面临困境,而检察机关的介入具有法律政策依据和自身优势基础。当前,检察机关从兼顾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理念出发,采取公开听证、调查核实等方式,化解争议成效明显,但也面临着法律规定尚不完善、案件来源单一、私权保护实现难以及群体性案件多、维稳难度大、风险高等突出问题。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立法,明确检察机关对行政权的监督,推动公共利益的界定,推动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和案件来源,在征收环节的关键节点开展监督,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加强依职权监督;坚持避免程序空转,实质性解决争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实现社会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