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按照市委确定的“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和高检院的部署,2006年全市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检察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促进天津发展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