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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授予新野县“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县”称号
摘    要:自1988年全省推行以火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以来,新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在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构、完善各项有关制度、狠抓殡葬设施建设、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等方面,工作扎实、措施得力,取得了连续10余年火化率达到100%的优异成绩。为了加快我省殡葬改革的步伐,鼓励广大殡葬工作者进一步做好工作,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省政府决定授予新野县“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县”称号。(豫政〔1999〕86号)省政府授予新野县“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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