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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加坡收获的怪味友情
作者姓名:李洪洋
摘    要:我在新加坡打工3年,干的最后一个工作是在超市当理货员。我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与老板的关系处得非常融洽。当然,我是以嘴勤、手勤、售货量大博得老板赏识的。按照店里的规定,每天下班,我可以带自己想吃的食物回家,当然,我也是专挑便宜、卖得慢的商品拿,只要能让自己吃饱就行了。老板看不过去,有时在我临走时,挑一些火腿和牛羊肉什么的放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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