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略论辩护律师的取证行为及其诉讼价值
作者姓名:孙孝福  谷国文
作者单位:中南政法学院
摘    要:法律的直接目的在于影响人们的行为或行为倾向,使人们的行为达到法律规则或原则所预设、所表达的行为模式,进而达到它的价值目标。就刑事诉讼而言,可以看成是由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各参与人的诉讼行为所构架起来的互动的行为体系。从这种意义上看,刑事诉讼法学就是关于这个行为体系的法学。笔者划览近年来有关刑事诉讼的著述,发现对刑事诉讼行为,尤其对本文论述的对象——辩护律师取证行为鲜有论及。对诉讼行为领域研究的触角少有问津,既是一种缺憾,又足见其可供探究的理论资源之丰富。我国刑诉法第36条、第37条及第38条对辩护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