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民政职能 切实做到“三个确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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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勇.认真履行民政职能 切实做到“三个确保”[J].中国民政,2006(6):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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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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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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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历史时期赋于民政工作全新的职能, 如何有效履行?笔者以为必须坚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态度端正,确保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作风深入,确保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政策落实。一,确保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态度端正,是履行民政工作职能的前提态度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立场和感情问题, 是情为民所系的具体反映,是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的“内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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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政工作 群众服务 历史时期 作风 民政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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