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之完善 |
| |
作者姓名: | 陈光中 陈学权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出台,为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大举措。但是,我们要看到,司法鉴定是一个涉及司法体制、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的多方面的复杂问题,要全面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有关鉴定的问题,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明确《决定》的一些规定更需要三大诉讼法予以同步完善。其一,《决定》第七条第一款有待进一步明确。《决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