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合同违约之诉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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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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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因旅游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但在众多以合同违约为请求权基础的诉讼当中,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却往往不被法律所支持。然而依据旅游合同的性质并结合国外的司法实务来看,在旅游合同违约之诉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一定的应然性。实践中,对此可采取相对保护原则,即充分肯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旅游合同违约之诉中的适用,但同时也要在损害程度、主观预见和过失等方面作一定的限制。如此方能更好地保护旅游者的合法利益,并促使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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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合同 违约 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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