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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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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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律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的根本原因是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不准。法律人才培养需综合国家法治需要、社会治理需要、知识发展需要及学生自身需要等多个维度,合理定位,以此确定分类培养的目标,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选修制满足有着不同专业规划的学生的发展需要。课程改革以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学生能力培养为导向,设置有机联系的实践课程体系。对应用型人才建立与实务部门协同的联合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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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需求 法律人才培养 分类培养 联合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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