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有针对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方式存在两大困境:其一,部分解读结果违背人的基本法感情;其二,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借用形式逻辑,依据是否存在共通性构成要件,可以将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划分为同质的不同构成要件错误(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与异质的不同构成要件错误(全异关系)。形式逻辑指导下的构成要件符合说极力寻找共通性构成要件且对认识事实与现实事实之间关系划分得十分清晰,因而可避免出现最终结论违背人的基本法感情。再者,共通性构成要件是认识事实与现实事实相一致的部分,其自身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一致,避免了其他学说中构成要件界分功能与解决功能分离带来的尴尬。运用形式逻辑突围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困境,具有理论上的自洽性与实践中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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