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法律观的两个转变 |
| |
作者姓名: | 程华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必将实现法律观的伟大变观,这是数代人实践的结果和必然的归宿。中国是世界的一员,市场经济是世界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现代化的要求和原动力,中国必然走向市场;法律是人类社会所具有的特殊的行为规范,必然走与世界法律共同发展的道路。市场经济的法律观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观相比较,将在法的本体论、价值论、法运行、法文化及法学研究等方面发生深刻的转变。下面着重阐述两个方面的转变。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