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应该有学识,有胆识,有高尚的品行——跨世纪法官之断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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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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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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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纪之交的辉煌一刻日渐临近,认真地思考跨世纪的问题将赋予我们生活以特殊的意义。英国作家乔治·奥维尔曾说过:“法官乃英格兰最具符号化的影像之一。他是一种现实与幻觉、民主与特权、谦逊与庄严之间奇妙的融合,是各种妥协之间难以捉摸的网络。凭藉着法官.这个民族方能保持其为世人熟知的形象。”的确,国民的法感情与法意识多由法院的司法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塑造,法官的司法象社会的镜子,镜子若看不清楚,社会正义就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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