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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摘    要: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关 键 词:《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会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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