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适用法律有效遏制进口食品违法行为——福州局首次对进口食品违法企业暂停报检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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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繁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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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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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已成为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任务。2010年8月,福州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福建局的部署及要求,严格依法开展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先后查处了多起涉嫌进口食品违法案件,通过对所查办案件的总结,提高了依法把关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更有力、有效地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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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适用 品违法企业 暂停报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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