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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出规定 法官任职须回避
摘    要:新法速递2011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旨在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及法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关 键 词:任职回避  领导干部  律师职业  法官任职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公正  审判  规定  公共利益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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