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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邹年伟同志“重庆市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3年7月21日,綦江县公安局永新派出所民警邹年伟在参加制服精神病人疯狂伤人的行动中,为保护群众和受伤战友的生命安全英勇牺牲,年仅35岁。邹年伟同志1991年7月从警校毕业参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警司。12年来,邹年伟同志长期战斗在基层派出所,先后从事过行政内勤、治安、刑侦和户籍等工作。他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一流的工作业绩,5次受到嘉奖和表彰,2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他不图名利,服从组织轮岗交流,

关 键 词:人事  公务员  表彰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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