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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摘 要: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关 键 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营业税
暂行条例
销售不动产
市人民政府
税率表
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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