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投身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法治工作者笔谈——司法应在环境保护中有新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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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鹏.积极投身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法治工作者笔谈——司法应在环境保护中有新作为[J].群众,2014(11):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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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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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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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包括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审执分离体制、最高院巡回法庭机制、跨行政区划的机构设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这些自然都是今后法治推进的重点工程,特别是其中的公益诉讼制度,虽然以前时有提起,但是在当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民众生态意识日益高涨,却对没有诉讼主体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公众事务无计可施,应当成为下一步司法改革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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