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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摘    要: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以下简称定扒纸厂)自2003年起经常将生产废水偷偷排人南明河或超标排放锅炉废气.多次受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但该纸厂仍采取夜间偷排的方式逃避监管。向南明河排放污水。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定扒纸厂立即停排污水.消除危险并支付原告支出的合理费用。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清镇法院)受理案件的同时,即依原告申请采取了拍照、取样等证据保全措施.固定了证据.并裁定责令定扒纸厂立即停止排污。

关 键 词:最高人民法院  典型案例  环境资源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贵阳市乌当区  审判  造纸厂  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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