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2008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2008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宁政文[2008]1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宁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7.1254公顷(其中耕地35.38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转用 公顷 建设用地 宁德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 城市建设 农用地 土地征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