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民告官”的“第二公堂”——《行政复议法》立法剖析(上) |
| |
引用本文: | 阿计.行政复议,“民告官”的“第二公堂”——《行政复议法》立法剖析(上)[J].政府法制,1999(9). |
| |
作者姓名: | 阿计 |
| |
摘 要: | 这是一个颇有意味的故事: 钱老板经营着一家个体录像厅,也许是红火的生意引起了旁人的“红眼病”,一封举报信飞到了乡派出所,“揭发”钱老板在播放“黄色录像”。派出所闻讯而动,责令钱老板停止经营,并当场抄走了钱老板的录像机和录像带。不料,当天晚上民警们使用钱老板的录像机审查录像带时,因操作不当,竟将录像机烧坏。更难堪的是,派出所查了半天,却发现所谓钱老板放“黄色录像”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