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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
作者姓名:何逆  张道昱
摘    要:近日,记者从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黔东南州苗医药、侗医药本真性保持完整,资源丰富,为充分利用本地苗医药侗医药的药用物种资源,采取有效行医方式,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方面有着独到之处,已成为国内外研究茁医药侗医药,研发创新葫侗新药的热点地区。为进一步促进苗医药侗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继承和弘扬苗医药侗医药优秀文化,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该州以宪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立法依据,结合实际制定了《条例》。

关 键 词:医药发展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黔东南州  《条例》  人大常委会  药品管理法  资源丰富  物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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