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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与第一部《宪法》的启示(二)
作者姓名:陈程  陈曦
摘    要:(接第8期第36页)这个《选举法》的主要特点,是选举权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它以一定人口的比例为基础,又适当照顾地区和单位,在城市与乡村间、少数民族与汉族间,作了不同比例的规定,使全国各阶层、各民族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相应的代表。鉴于人民群众普遍缺乏选举经验及文盲尚多等实际条件的限制,人民代表的选举,在乡、镇、市辖区及不设区的市等基层政权单位,采用举手表决的投票方法;在县及县以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这在当时的条件下,有利于人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关 键 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宪法》  《选举法》  投票方法  少数民族  人民群众  基层政权  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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