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理性法律文化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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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梅红,施汉生.培育理性法律文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司法,2002(8):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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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梅红 施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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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社会,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必须具备法治的精神和反映法治精神的法律制度两方面的因素。没有观念的革命,法治就可能是空谈。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适应加入WTO、中国经济融入世界一体化的要求,适应中国从传统社会结构体系向现代社会结构体系的历史变不敷出须高度重视和培育适应时代潮流、具有鲜明时代精神、适合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理性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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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文化 社会结构 法治精神 中国 法律意识 法制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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