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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严而不厉的廉政法制及其当代价值
引用本文:韩 伟. 唐代严而不厉的廉政法制及其当代价值[J]. 廉政文化研究, 2017, 0(3): 77-82
作者姓名:韩 伟
作者单位:1.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重点项目(17ZD11)
摘    要:唐代惩治贪污腐败,注重事前规制、预防制度的严密,同时在事后法律制裁时又避免严刑峻法,体现了"一准乎礼"的立法原则,呈现出严而不厉的总体特征。这一反腐惩贪策略内含了崇官与仁恕的传统政治法律精神,又包含有严以治吏的吏治思想,对于当代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建设不无积极的参考价值,即在注重从腐败细微处抓起、不断细化反腐保廉制度、织密反腐败法制网络的同时,也应走向刑罚的规范化、制度化与文明化,通过更科学的廉政法律制度建设,实现政治廉洁的长效化。

关 键 词:唐律  严而不厉  受贿罪  廉政制度  刑事政策

Anti-Corruption Legal System That Was Strict But not Bitter in the Tang Dynasty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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