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政府行为 实现公共利益——经济法制度设计 |
| |
引用本文: | 郑慧.规制政府行为 实现公共利益——经济法制度设计[J].广东法学,2005(6):47-50. |
| |
作者姓名: | 郑慧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2004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
| |
摘 要: | 公共利益是不同于个体利益,国家利益的第三种有独立意义的利益。经济法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根本目标,政府经济管理行为与公共利益的实现休戚相关。经济法应当从实体到程序上设计出全面,合理的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行为,以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好实现。
|
关 键 词: | 公共利益 社会利益 政府经济管理行为 信息制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