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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实行问责是否适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作者单位:本刊顾问组;
摘    要:编辑同志:2009年6月30日中办、国办发布施行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关 键 词:党政领导干部  领导成员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问责  行规  2009年  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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