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疯狂的代价——吉林省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受贿案剖析
摘    要:2010年12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吉林省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时年61岁的王栾周,离开工作岗位刚刚一年多就锒铛入狱,从一位正厅级大学党委书记、教授沦为阶下囚。他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关 键 词:长春师范学院  党委书记  吉林省  受贿案  疯狂  中级人民法院  2010年  有期徒刑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