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知识(二)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写组;
摘    要:6如何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接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民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选举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二是选民自己持有效证件主动到选举委员会设立的工作机构进行登记。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由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目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关 键 词:候选人名单  选举委员会  基本情况  人大代表  选民登记  选举法  选区  代表候选人  县乡  推荐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