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阐明判决书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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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率蕴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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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判决书是国家重要的法律文书。它的正文由事实、理由和结论(即判决、或称主文)三部分组成。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主要依据,结论是对案件的处理决定,而理由则以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为基础,进行说理,为最后的判决提供根据。目前,在判决书的制作中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对理由部分的写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人错误地认为,法庭调查是重要的工作,而制作判决书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因此,在理由部分除了必要地引用法律条文外,往往不注重理由的阐述,几乎是千篇一律地原则地说上几句空洞的话就下判决,让人看不出理由和判决之间的必然的联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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