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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之四)
摘    要:(2008年10月23日中共西藏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16、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牧民的美好家园,必须加快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要在抓好安居工程的同时,切实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要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实现县通沥青路力争达到80%以上,乡镇和80%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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