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阶段讯问制度变革——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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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品泽.论侦查阶段讯问制度变革——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样本[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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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品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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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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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优秀青年人才培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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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侦查讯问制度变革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理念。"强迫"的方式、对象以及结果构成了该原则的主要内容。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草案"分别对讯问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讯问者的告知义务等方面作了相应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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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 讯问 草案 强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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