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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阶段讯问制度变革——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样本
引用本文:张品泽.论侦查阶段讯问制度变革——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样本[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6).
作者姓名:张品泽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优秀青年人才培养项目
摘    要: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侦查讯问制度变革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理念。"强迫"的方式、对象以及结果构成了该原则的主要内容。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草案"分别对讯问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讯问者的告知义务等方面作了相应的变革。

关 键 词:侦查  讯问  草案  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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