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论——兼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95条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引用本文:王明明.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论——兼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95条犯罪记录封存制度[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6).
作者姓名:王明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在立法上确立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趋势,我国亦已具备建立这一制度的政策、法律与实践之基础条件与现实可能性。值此《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我国应借鉴国际相关立法并及时总结少年司法改革中的有益经验,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确立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以真正实现对特定未成年犯罪人利益的有效保护。而深入探讨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的价值取向、功能定位、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实施程序、法律效果、救济机制等一系列问题,必将为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合理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与指导。

关 键 词:未成年人  前科消除  前科封存  前科消灭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