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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工作中如何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作者姓名:尤全昌  陶中  何重耳  韋安元
摘    要:司法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处理,目前仍有争论。我们的意见认为,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大致可以从下列四个方面来考虑: (一)以犯罪的性质来区分,如反革命、地富分子的破坏活动,杀人放火犯、强奸犯以及流氓集团等严重的犯罪行为,很明显的是敌我矛盾。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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