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债权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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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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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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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原系国有企业A水泥厂主管销售副厂长,B房产公司与A水泥厂保持着长期业务往来。截止2006年初,B房产公司累计共欠A水泥厂货款284114.21元。2006年1月18日王某某购买B房产公司商用门面房一套,价值390000元,王某某预付房款90000元(自付现金),随后提出用B房产公司所欠A水泥厂货款来抵消其剩余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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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挪用公款罪 房产公司 债权 公有 犯罪嫌疑人 水泥厂 国有企业 业务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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