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法条竞合时应如何定罪处罚
引用本文:蒲英化,张贺全.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法条竞合时应如何定罪处罚[J].中国检察官,2011(12):45-45.
作者姓名:蒲英化  张贺全
作者单位: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068350
摘    要:一、基本案情 2010年3月15日晚8时许,被告人牛某伙同马某身着假警服,冒充公安民警窜至县城陈某开的保健品经营店查房抓嫖,因未抓到嫖客便迅速离开。当晚9时许,二人又窜至刘某开的洗头房查房抓嫖,将正在嫖宿的朱某与金某抓住,采用威胁的手段从朱某处索要现金2000元。

关 键 词:招摇撞骗罪  定罪处罚  法条竞合  诈骗罪  2010年  公安民警  被告人  保健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