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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业务监督之途径
引用本文:徐光岩.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业务监督之途径[J].中国检察官,2011(9):48-49.
作者姓名:徐光岩
作者单位: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116600
摘    要: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开展业务监督,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高检院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中。从规定的内容来看大致分为以下三类:第一,原则性或一般性规定。

关 键 词:下级检察院  上级检察院  业务监督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刑事诉讼法》  一般性规定  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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