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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
引用本文:戚愈峰.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J].中国检察官,2011(1):61-63.
作者姓名:戚愈峰
作者单位: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检察院,048000
摘    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对现行刑法新增加的内容,作为《刑法》第380条之一公布实施。

关 键 词:受贿罪  影响力  利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法修正案  2009年  现行刑法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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