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案件证据审查与证明标准探究——以审查起诉环节为中心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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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闪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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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31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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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名:李某某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某2002年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8年1月初,其与妻子高某某到上海市暂住。1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经上海市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袁某某介绍,以"马某某"的身份证及其名字租了房主王某某位于上海市某路某号的一套房屋。并支付王某某房屋租金人民币6000元,支付袁某某介绍费人民币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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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起诉 证明标准 证据审查 零口供 案件 房产中介公司 贩卖毒品 房屋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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