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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与刑罚的关系 以日本法为中心
作者姓名:王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摘    要:所谓刑罚权,指的是将某种行为定为犯罪,并对违反者科以刑罚的权力。因此,作为限制人权的公权力,其成立的基础与适用范围,都必须从宪法角度阐明。在近代立宪主义下,如法国学者西耶斯所言,所有国家权力,均为宪法设置的权力,都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在宪法规定的条件下行使。特别是对人权进行限制的权力,从人权的不可侵犯性与人权保障的目的来看,则是宪法所允许的例外情形。

关 键 词:刑罚权  宪法  日本法  人权保障  公权力  立宪主义  国家权力  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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