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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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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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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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刚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中新增加了一个罪名,作为刑法第133条之一,这就是危险驾驶罪。其具体规定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虽然本条的罪状描述比较简单,仅仅是两种行为的并列叙述,但由于其背后涉及到时下比较热门的风险刑法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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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驾驶 危险 刑法修正案 第133条 情节恶劣 刑法理论 机动车 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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